中共重庆市黔江区纪律检查工作委员会--黔 江 区 监 察 局

领导成员:
区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陈登榜
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杨再方
纪委副书记、监察副局长:刘植林
纪委副书记、监察副局长:谭永乾
纪委常委:石登学
纪委常委、监察副局长:谢仁义
纪委常委:陈晓阳
纪委常委:秦继无
纪委常委:杨再忠
监察副局长:任国林

主要职责:
一、主管全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
主管全区行政监察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中纪委、监察部和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及区委、区政府有关行政监察工作物决定,监督检查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国务院、市政府、区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保证政令畅通。
二、负责调查处理区内各级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及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负责对同级党委及其他成员违纪情况进行初步核实;负责调查处理区内各级行政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提出监察建议或作出监察决定,给予行政处分;受理监察对象不服政纪处分的申诉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由监察机关受理的申诉;受理个人和单位对监察对象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
三、按照区委、区政府和中央纪委、监察部和市纪委、市监察局的要求,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做好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政策、条规的宣传工作,加强党内执纪监督和行政执法监察,提高党政组织和党员、国家工作人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
四、负责对党的纪委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理论及实践进行调查研究,拟定党纪政纪规章条规和行政规定在本区的实施细则。检查、调查区政府各部门和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制定有关政策、规定的情况,对其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有损国家利益的内容,提出规章、地方性法规。
五、会同区委各部委、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党委、政府做好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工作,会同组织部门考察、审核各街道办事处纪委、镇纪委、乡纪委、、区级各部门纪委(纪检组)领导干部和监察室领导人选;协助组织部门做好区管干部的考察、审核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的教育培训工作。
六、负责组织指导袋子一区党政群机关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对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工作衽检查监督;履行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及区政府纠正部门行业不正之风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七、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加强对全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负责对反腐败抓源头工作的政策调研,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加大行政效能监察力度,从行政管理薄弱环节入手,规范政务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九、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加强与有关部门协调配合,开展多种形势的宣传教育活动。
十、承办市委、市政府、市纪委、市监察局、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联系方式:
公示电话:023-79223647
电子邮件:jijw@qianji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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