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局 长:冉光槐
副局长:罗文莉
副局长:王爱明
单位职责:
1、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气象预报和灾害性天气警报制作发布;
2、参与气象灾害的调查评估,负责气象灾害的鉴定;
3、参与开发利用和保护气候资源规划的制定和实施,负责气候影响评价的发布和管理,对城镇建设规划,重点建设工程,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组织气候可行性论证;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工影响局部天气工作的实施和管理,并对作业效果进行评估;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雷电灾害的防御工作,组织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设计审核、施工监审和竣工验收,并定期进行监督检测;
5、协同当地消防、工商、市政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充灌、施放升空气球的安全管理,对充灌、施放升空气球单位和个人进行技术资格认定;
6、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不受破坏等。
联系电话:023-792238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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