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局

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王兆卿

党组成员、副局长:刘元寿

党组成员、副局长:张永凡

党组成员、副局长:高 健

党组成员、副局长:庞一根

单位主要职责

一、行党和国家的林业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决议。

二、制定全区林业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监督全区林业资金的征收、使用和管理;编报全区林业重点工程项目并负责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

三、组织开展植树造林、国土绿化和各类林业基地及工程项目的建设;组织、规划、实施生态林业建设;组织全区开展植树种草、退耕还林工作,防止水土流失;指导国有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含)森林类型风景名胜区)及基层林业服务体系的建设和管理。

四、组织、开展、实施好林业支柱建设,做好全区各类商品林(包括用材林、经济林、薪炭林、药用林、竹林、特种用途林)和风景林的培育和永续利用。

五、组织、开展全区森林资源(经济林、薪炭林及特种用途林)的管理、天然林的保护和封山育林;组织全区森林淘汰的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组织编制全区森林资源采伐限额并监督招待负责木材凭证采伐、运输、销售等林政管理工作;负责林地、林权的管理;负责征用占用林地的审核编报、检查、落实和林地开发利用;负责国有林业资产管理。

六、负责全区陆生野生动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组织、开展对全区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普查;负责管理森要和陆生野生动物类型自然保护区的申报、建设和管理。

七、指导、检查、监督和协调全区森林防火工作;负责全区森林病虫害、 鼠害的防治、林木检疫。

八、负责种类林业和野生动物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林业行政案件的立案、侦察和查处工作。

九、制定全区科技发展规划,组织林业科研项目的攻关和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负责林业科技教育和普及工作、林业外事工作和招商引资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联系电话:023—792337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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