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成员:
党组书记、局 长:华大万
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喻朝宪
党组成员、副局长:陈佑树
党组成员、副局长:严定安
党组成员、副局长:李宗荣
党组成员、副局长:谢美见
主要职责:
黔江区农业局是黔江区政府主管全区农村经济和综合管理种植业、农村合作经济的职能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区委、区政府关于种植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战略方针、政策;研究制定主管产业的重大经济、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组织主管产业有关规章的起草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农民致富奔小康的规划、措施并按照职能分工组织实施。
二、会同有关部门编制主管产业的发展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主管产业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根据审批权限,负责主管产业建设项目的立项、审批;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全区农业综合开发和主要农产品贸易工作。
三、参与研究制定和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农村信贷政策、税收与财政补贴政策,农业资金投向、管理和使用政策;综合运用经济手段调控市场,引导生产。
四、指导农村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协同有关部门指导农村家庭经营承包责任制的稳定完善;指导乡村集体经济组织工作和农村承包合同管理;参与减轻农民负担监督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工作;主管农业生产成果统计和农村经济统计,协调农村内部各方经济利益关系。
五、制定全区主管产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方针和规划;组织重大科技项目攻关和重大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审、推广;主管全区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和管理中等农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及农业科研工作;负责部、市、农业“丰收计划”项目管理和指导主管产业科技干部、农民技术员职称评审、业务培训和科技队伍建设;负责农业初、中级专业技术职称的评审工作。
六、主管全区农作物检疫、防疫及病虫测报,负责作物种子、种苗、农药产品的生产登记;组织制定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制定其它农产品技术标准;负责主管产业产品的种子、种苗、化肥、农药等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测、鉴定和监督管理;组织监督主管产业方面的国家和行业标准的实施;依法负责绿色食品标准认证和开发工作。
七、按分工主管全区农村环境保护和农村能源的综合利用;指导生态农业建设;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规划、划定及管理工作;依照国家《农业法》和国务院[1996]35号文件授权,负责农用地、荒山、水面、草坡、滩涂的管理和农业生物资源的保护和管理;参与村、镇建设规划。
八、参与制定全区“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主管产业“菜篮子工程”;研究提出农用生产资料的年度及长期需求计划,会同有关部门分配计划内农用生产资料;指导主管产业信息系统建设。
九、接受重庆市农业、农垦局指导,主管农业涉外事务和区间双边外事外经业务,开展科技交流与合作,指导农业援外工作,归口管理全区农业与世界粮食计划署、国际农业发展基金、联合国粮食组织、世界银行等有关国际机构业务。
十、负责主管产业化行业管理和国有良(原)种场管理;指导农业系统兴办经济实体工作;指导行业协会、学会的工作;管理局直属企事业单位的党、政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
主要服务项目
1.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日常工作,协调机关政务和业务工作,沟通各方面情况,负责局大型的综合会议组织和文秘、档案、信访、机要、保密、政务、信息、督办、目标管理、机关财务、劳动工资、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负责有关综合性报告的起草,组织制定机关内部规章制度,指导农业宣传工作。负责人事管理工作,贯彻党的干部政策和知识分子政策等。
2.计划财务科
制定农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扶持粮食大县发展经济专项贷款、支持粮食生产贴息贷款和名特优农产品基地建设项目的计划、规划;负责农业投资项目的综合平衡、申报和下达工作;参与本系统利用外资项目的评估、论证和立项工作;参与扶贫、以工代赈项目的实施工作;管理局属单位的国有资产;指导全区农业系统财务会计和兴办经济实体工作;参与研究制定农业资金投入、管理、使用及财政补贴等有关政策。审计监督农业专项资金的管理、使用。
3、农业经济经营管理科(挂黔江区农民负责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
组织研究制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资源配置和区域发展规划,编制农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农村经济统计和农业综合统计以及农业业务统计;参与制定农业生产资料计划及农产品价格,农村信贷规模、结构和利率、农村税收等有关政策;指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的建设与发展;主管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和双层经营体制的建设和完善;主管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和农业承包合同管理以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财务会计、资产管理、资金融通、审计工作;主管国有良(原)种场生产经营、资金管理、财务管理;协调农村内部各种经济利益关系。参与研究制定发展农村经济及农民奔小康的规划、计划;指导直属企事业经济体制改革;监督检查农业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执行情况,负责本局农业行政执法的综合管理,承担农业行政复议工作。
4、科技教育与质量标准科
贯彻执行国家农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划、计划及农业科技体制改革方案,组织协调高新科研项目的攻关、技术开发与示范推广,管理科技成果,指导协调农业服务体系建设工作;归口管理局属科研和农业中等专业教育、成人教育、农民职业教育工作;综合管理主管产业的质量标准工作,组织制订主管产品的技术标准,协同有关部门拟定其它产品的技术标准,负责绿色产品开发、认证和管理工作,监督农业投入和农产品质量,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打击制销假冒伪劣产品活动;承担政策性文件和部门综合性报告起草工作,指导农业部门的质量认证工作和协调局内各科、室的业务培训工作,负责社团管理和绿色证书管理,承办农民体协工作。
5、粮油经济作物科
贯彻执行国家发展粮、油及经济作物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重大技术措施,研究制定全区粮油及经济作物生产发展战略中长期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地方产品质量标准并组织实施;负责商品基地建设工作;指导粮油作物结构调整、布局和耕作制度改革,参与指导粮油及经济作物产品加工与流通,负责提出粮油及经济作物生产资料需求计划和救灾备荒种子的储备、调拨工作,制定耕地保护与补偿制度并监督实施;主管种子、化肥、农药的市场管理和质量与监测、监督工作;归口管理种子生产销售农业植物对内检疫工作,按分工管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农村能源建设及节能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农村环境保护、农村能源建设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标准,提出农村环境保护和能源建设的规划及重大技术措施并负责试点、示范、推广和组织管理工作,负责农业环境污染的控制与防治。负责果品、蔬菜市场产销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发布。负责“菜蓝子工程”项目的规划、审定、实施。
联系方式:(023)79222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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