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委员会

领导成员

教育工委副书记、教委主任:郭荣禄
教育工委书记、教委副主任:吴廷安
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邹 建
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阮一书
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张耀天
教育工委委员、教委副主任:廖玉华
教育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方智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制定本区教育的发展战略、政策、规章,草拟地方教育法规,管理、指导教育执法监督工作;研究决定本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管理、指导全区教育工作。
二、编制教育事业的发展规划,编制、上报、下达各类教育的招生计划,指导、监督教育规划、计划的实施,负责教育统计、信息工作。
三、统筹管理全区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社会力量办学,指导乡(镇)和各部门的有关教育工作。
四、统筹管理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指导规划区属各类学校布局的调整;审核报批区属各类学校的设置、撤销、调整、停办、更名、合并;对各类学校的国有资产进行管理,指导各类学校校舍、设施建设及教育技术装备和图书资料配备等工作。
五、统筹管理本部门教育经费(教育事业费、教育专项经费、教育基建费),参与教育经费的审计监督,安排学校教育经费及经费预算、决算工作,归口管理国内外对本区教育的援助。会同物价局制定学校收费标准。
六、主管全区教师工作。管理、指导学校干部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组织学校干部、教师岗位培训和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工作。
七、管理教育系统机构编制、工资福利和人事调配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管理教职工的考核、职评和奖惩工作。管理指导本系统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和人才培养、开发、引进、交流工作。
八、管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政治思想工作、教育工作、体育卫生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
九、归口管理全区的学历教育,管理区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筹管理各类招生、考试、学籍管理和高、中等自学考试工作。
十、归口管理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拟定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负责其就业和再就业指导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全区教育体制改革、教育教学改革、课程教材建设及教育科研、教研工作。
十二、组织承担国家、市及本区重大教育科研项目,规划、指导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发展和推广科研成果,管理教育系统科研经费。
十三、指导教育产业、勤工俭学、学校后勤改革和安全保卫工作。
十四、实施对乡(镇)政府教育工人的“督政”和对各类学校的督导工作。
十五、管理、指导全区的语言文字工作,归口管理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
十六、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行政审批项目办事程序

1、教师资格证: (1)申报,由申报人填报《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证书、教育教学能力考察材料、教育学和心理学考试成绩通知单; (2)审查材料; (3)审查合格后发证。
2、普通话培训及水平等级证书: (1)申报,由申报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书复印件、在职人员单位介绍信;(2)培训(或测试); ( 3)审查合格后发证。
3、民办学校许可证: (1)申请筹设民办学校; (2)筹备建设学校; (3)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填报相关资料;(4)审查合格后发证。
联系电话:023—79222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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