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设立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商独资企业,总投资额在2000万美元以下的生产性项目,由黔江区贸易局审批。限额以上及国家明文规定的限制项目,由黔江区贸易局审核后,报重庆市和国家有关部门审批。
(一)中外合资、合作企业审批程序
合资、合作各方签署合资、合作意向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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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中方编制项目建议书报黔江区计划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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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计划委员会下达项目建议书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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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送黔江区计划委员会
黔江区计划委员会下达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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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予登记
合资、合作各方签署企业合同章程,报送黔江区贸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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黔江区贸易局下达合同章程批复,发放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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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行政管理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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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等
(二)外商独资企业审批等程序
投资者编制申办企业全套资料
主送黔江区贸易局签署审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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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填写设立外资企业申请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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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企业名称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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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套资料报送黔江区贸易局,
下达外资企业批准文件,发放批准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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向工商行政管理局申领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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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银行开户、税务登记、外汇登记等
全套资料包括:
1、设立外资企业申请报告
2、可行性研究报告
3、外资企业章程
4、企业董事会成员名单
5、投资者法律证明文件和资信证明文件
6、需要进口的物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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